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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在上海如何使用医保就医(异地就医)

2023-11-15   浏览量:  文章来源: 世界医疗网

核心提示:2023年1月1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正式实施。

  世界医疗网(上海)谢曼丽报道  张某来自安徽,是一位在上海的打工人。最近他去医院检查,发现自己得了糖尿病,因不知道医保的相关政策,所以治病花了很多冤枉钱。后来在朋友的告知下,才了解到《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规程》早在2023年1月1日起就已经实施了。在朋友的帮助下,张某用手机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开通了异地就医服务。这样一来后续他去医院看病就可以使用医保来承担部分的看病治病费用了。且张某长期居住在上海,糖尿病又是一种需要长期治疗监测的疾病,故异地医保政策的实施给他节省了不少的开销。

  2023年1月1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正式实施。下面是关于异地就医的常见问题解答:

  1、参保人员如何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流程:先备案—选定点—持二维码或医保卡就医

  参保人员在跨省异地就医之前,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线下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以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为例:

  (1)微信搜索“国家异地就医备案”;

  (2)点击“异地就医备案申请”;

  (3)填入“姓名”和“身份证号”后点击开始认证;

  (4)认证成功后点击“下一步”;

  (5)选择就医地,按照实际情况选择参保险种和备案类型,点击“开始备案”;

  (6)仔细阅后点击“我已阅读,开始备案”;

  (7)选择自助开通开始和结束日期,填写联系人信息,上传所需材料并完成电子签名,点击“提交备案”,等待结果即可。

  在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但是如果在门诊就医时,需要先了解参保地异地就医管理规定,如果参保地要求参保人员选择一定数量或在指定级别的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的,按照参保地规定执行;

  最后在入院登记、出院结算和门诊结算时均需主动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对符合就医地规定门(急)诊、住院患者,会提供合理、规范的诊治及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服务。结算时只需支付个人负担的费用。

  注:参保人因故全额垫付住院医疗费用的,全额垫付费用回参保地按规定申请报销。

  2、哪些人可以申请异地就医备案?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省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注: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长期有效;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3、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基金支付政策是什么?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且为满足跨省长期居住人员因探亲等原因回参保地就医报销的实际需求,《通知》明确规定:允许跨省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待遇。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可以在参保地享受医保结算服务,并且原则上不低于参保地跨省转诊转院待遇水平。

  4、来不及“备案”怎么办?

  《通知》规定,将急诊抢救费用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并且异地急诊人员视同已备案,无需额外提交备案材料。

  考虑到急诊抢救病人的现实情况,医保经办机构将按照定点联网医疗机构的急诊标识来认定是否属于急诊抢救病人,按照参保地的有关待遇标准,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更加方便急诊抢救患者就医。

  5、异地就医人员如何获得更多的跨省异地就医的相关政策?

  异地就医人员可以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网址:http://si.12333.gov.cn)”获得更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相关政策和信息,也可以拨打参保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电话12333或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执行主编/尹学兵

  值班编辑/谢曼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