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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组织及器官的放射反应

2015-05-03   浏览量:  文章来源: 未知

核心提示:正常组织细胞的生长规律不同于肿瘤细胞,其对射线的反应亦不同于肿瘤细胞。实际的放射治疗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照射到正常组织。了解不同正常组织器官的放射反应特性,才可以合理制订照射计划,在保证放射治疗疗效的同时,尽量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一)正常组织的结构组分(早反应组织、晚反应组织) 根据正常组织的组织结构、放射反应的特点和发生时间,将其分为

  正常组织细胞的生长规律不同于肿瘤细胞,其对射线的反应亦不同于肿瘤细胞。实际的放射治疗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照射到正常组织。了解不同正常组织器官的放射反应特性,才可以合理制订照射计划,在保证放射治疗疗效的同时,尽量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一)正常组织的结构组分(早反应组织、晚反应组织)

根据正常组织的组织结构、放射反应的特点和发生时间,将其分为早反应组织和晚反应组织。

早反应组织特点是:组织更新快,因而损伤很快就表现出来,如皮肤与黏膜组织;晚反应组织特点是:更新缓慢,甚至终生没有更新,组织的放射损伤效应很长时间才表现出来,如神经与肌肉组织。早反应组织对总治疗时间敏感,总剂量不变,缩短治疗时间,则早反应组织损伤加重。晚反应组织对分次剂量敏感,总剂量不变,增加分次剂量,则晚反应组织损伤加重。

(二)正常组织器官的体积效应

对于正常组织器官,根据其次级功能单位的排列方式可以被大致划分为“平行”组织结构器 官和“串联”组织结构器官。前者以肺、肾脏和肝脏等为代表,其特点是少量功能性亚单位失活 不会导致整个器官功能的丧失;后者以脊髓、肠道等为代表,其特点是一个亚单位的失活便可导致整个器官生理功能的丧失。

平行组织结构器官有强大的功能储备,故即使局部小范围大剂量照射的情况下也可以正常 执行生理功能。串联组织结构器官中一个亚单位受到超过其耐受阈值的高剂量照射,就会使整个器官出现不同程度的功能损害。然而,并非所有的器官都可以归人这两类,如脑组织,属于非平行、非串联的中间型器官。

(三)正常组织器官放射耐受性

受照射的一定体积的重要组织器官,如果接受超过一定剂量的照射后,可能发生严重的放射并发症。正常组织器官放射耐受性因受照射正常组织发生特定并发症的概率、个体差异和统 计学波动的影响而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放射学家可以根据实践经验总结分析,对放疗中可能的耐受阈值作出估计。在临床放射治疗中,需对受照的重要组织器官剂量作出限定,防止超过耐受阈值而发生严重的放射损伤。

(四)放射治疗反应和损伤

放射治疗中,射线多需通过肿瘤周围正常组织才可达到肿瘤病灶,因而射线对人体正常组织必然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机体经放射线照射后产生的变化、并发的症状与体征,统称放射反应。放射反应根据发生时间的不同分为急性放射反应、亚急性放射反应和晚期放射反应。急性放射反应多发生于治疗期间,亚急性和晚期放射反应出现于放射治疗后数月或数年。如果正常组织器官所接受的照射剂量远远超过其耐受范围,成为不可逆反应,甚至会产生威胁生命的一些临床并发症,称为放射损伤。放射反应与放射损伤有时难以明确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