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癫痫的治疗

2014-09-16   浏览量:  文章来源: 未知

核心提示:【治疗】 癫痫治疗的目标:完全控制发作;少或无药物不良反应;尽量提高生活质量。癫痫是脑部的慢性病,需坚持长期治疗。为实现此目标,需要医师、家长、患儿、学校、社会的共同努力

 【治疗】

    癫痫治疗的目标:完全控制发作;少或无药物不良反应;尽量提高生活质量。癫痫是脑部的慢性病,需坚持长期治疗。为实现此目标,需要医师、家长、患儿、学校、社会的共同努力,普及癫痫知识,树立抗病信心,提高治疗的依从性。

    1.病因治疗  如癫痫患儿有明确的可治疗的病因,应积极进行病因治疗,如脑肿瘤、某些可治疗的代谢病。

    2.药物治疗  合理使用抗癫痫药物是当前治疗癫痫的主要手段。抗癫痫药物的使用原则:

    (1)治疗时机的选择:癫痫一旦确诊,应尽早使用抗癫痫药控制发作。治疗时机的选择不能一概而论,主要根据发病年龄、病因、发作类型及持续时间、神经系统残疾、家族史、脑电图与神经影像学特征进行综合分析后再作出决定。一般首次发作开始用药的指征:

    1)发病年龄小,婴儿期起病,伴神经系统残疾,如脑性瘫痪、精神运动发育迟滞。

    2)患先天遗传代谢病或神经系统退行性病变,如苯丙酮尿症、结节性硬化症等。

    3)首次发作呈癫痫持续状态或成簇发作者。

    4)某些癫痫综合征,如大田原综合征、West综合征、Lennox-Gastaut综合征等。

    5)有癫痫家族史者。

    6)伴头颅影像学CT/MRI异常,尤其是局灶性异常者。

    7)脑电图明显异常者,如背景活动异常、频繁出现癫痫性放电。

    存在以上一项或多项危险因素的患儿,出现再次发作或反复发作的可能性极大,故应当尽早给予抗癫痫药物治疗。若不存在上述危险因素,首次发作且症状不重,平素健康、查体无异常者,可暂不用药,但要密切观察,一旦再次发作,将应用抗癫痫药物。对于发作频率低,发作间隔在1年以上的患儿,也不是必须用药的指征。

    (2)选择合适的药物

    1)按发作类型选药:见表16-4。抗癫痫药物分为广谱抗癫痫药,如丙戊酸、托吡酯、拉莫三嗪、左乙拉西坦、唑尼沙胺、氯硝西泮等,各种类型发作均可选用,多在全面性发作或分类不明时选用;窄谱抗癫痫药,如卡马西平、奥卡西平、苯妥英钠等,多用于局灶性发作或特发性全面强直-阵挛发作;特殊药物,如促肾上腺皮质释放激素、氨己烯酸等,用于婴儿痉挛或癫痫性脑病。

 

    2)选药时应考虑到药物的不良反应:如苯妥英钠可使患儿多毛、皮肤粗糙、齿龈增生、震颤、共济失调等,苯巴比妥可引起严重的镇静作用、认知损害及行为异常,故在儿科应尽量少选用。丙戊酸因其影响内分泌、代谢及肝脏功能,在2岁以下小儿及青春期女性患者选用时应斟酌利弊。卡马西平、奥卡西平、苯妥英钠、拉莫三嗪、苯巴比妥可致过敏性皮肤黏膜损害,应用时要慎重且密切观察,尤其是对于过敏体质的患儿。

    3)对于肌阵挛发作、失神发作、失张力发作选药应慎重:如卡马西平、奥卡西平、苯妥英钠、苯巴比妥(大剂量)可诱发或加重上述3个发作类型。

    (3)单药或联合用药:为了避免多药联合时产生的药物之间相互作用或增加药物毒性,尽量采用单药治疗。近60%的病例仅用一种抗癫痫药物即能控制其发作。但经2~3种单药合理治疗无效,尤其是难治性癫痫或多种发作类型的患儿,应考虑2~3种作用机制互补的药物联合治疗。抗癫痫药物主要作用机制见表16-5。

    (4)用药剂量个体化:因药物代谢存在个体差异,用药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剂量,直至达有效血药浓度或最佳疗效时为止。一般经5个半衰期的服药时间可达该药的稳态血浓度。

    (5)坚持长期规则服药:每日给药次数视药物半衰期而定,合理用药能够使60%~80%的患儿得到发作完全控制,再维持治疗2~5年或动态脑电图正常方可考虑减量,又经6~12个月的逐渐减量才能停药。不规则服药、停药过早、婴幼儿期发病、EEG持续异常以及同时合并大脑功能障碍者,停药后复发率高。青春期来临易致癫痫复发或加重,故要避免在这个年龄期减量与停药。对发作不能得到理想控制者,需恰当的调节药物,治疗时间更长,甚至终身服药。